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报告填写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注意事项
1. 应在2023年底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使用原有的用户名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根据财务对前期提交的决算表的审核意见,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有预算调整情况的要注明。
4.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信息系统。
5.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2月20日之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待科技处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均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含附件材料),签字后于3月5日交至春晖楼517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即打印最终提交版本。
请各单位并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国家基金结题相关要求,认真填报。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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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科技处
2024年1月12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类别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17日截止。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4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限项规定
请务必详细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的改革举措、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部分。
三、进度安排和基本要求
1.申请人账号申请
时间安排:2024年1月15日以前
要求: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账号申请登记,填写申请添加账号人员信息表(附件1)。忘记密码的老师可以使用登录界面忘记密码功能自行找回,不用填写此表。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以前将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二级单位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账号申请”。国家基金委将向申请人邮箱发送登陆用户名和密码。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基金委说明由于邮箱不畅通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书填报
时间安排:2024年1月15日开始
申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注意撰写提纲里有关附件说明。
3.校内初审
时间安排:2024年1月20日—3月16日
要求: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完成最终格式审查,于3月16日前将初审情况报告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二级单位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审情况报告”(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科技处517。
4.在线申报截止
时间安排:2024年3月17日前
要求:根据整体安排,UG环球360官方网站2024年度国家基金在线申报书最终提交截止日期定为2024年3月17日23:59,过时网络将关闭,学校后续将进行依托单位承诺、上传申请清单等事宜,请各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间。
四、关于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预算要合理,经费额度参照2023年平均资助强度和2024年指南要求。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他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表编制说明进行编制,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型和经济合理性原则。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1.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2.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原科目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劳务费(原科目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直接费用预算不设比例限制,据实申报,审核确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实行定额补助资助方式,原则上不得大量购置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现有的升级改造。
五、其他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代码一定要详细查看,避免直接用旧的申请代码;今年有一些重要变革,如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四类科学研究属性改为两类科学研究属性等等,以及其他一些重要事项详见《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附件2)
2.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申请人在线填写个人简历(之前有的,也请更新为2024版的),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添加账号人员信息.xls】已下载84次
附件【2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doc】已下载52次
附件【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审情况报告.docx】已下载55次
科技处
2024年1月11日
各相关单位:
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始受理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
一、填报范围
截止目前的各类别在研项目,具体负责人名单详见附件1.
二、填报要求
1.网上填报。通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index.html )”在线填报。
2.在研项目负责人应按系统提示认真、完整填报当年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未填写研究进展信息将不能进行项目验收。
三、材料提交要求
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在线填写、审核即可,不需要提供纸件。进展报告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四、时间要求
1.项目研究进展报告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7:00。
2.由于学校还要进行审核,并在填写整体绩效报告,请大家准时提交,以免影响整体提交情况。
附件【2023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填报人员名单.doc】已下载126次
附件【2023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填报注意事项.docx】已下载82次
联系人:张玉霞,电话:35069
科技处
2024年1月11日
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及通知精神,现开始受理在研项目的变更申请。
一、填报范围
截止目前的各类别在研项目。
二、填报要求
项目计划书确实需要变更(变更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完成日期、依托单位、研究内容、项目终止、项目撤销、项目组成员)应通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index.html)”中“项目管理”链接下“项目变更申请”在线填写变更信息,其它时间不受理此类变更申请。
变更申请提请可由项目负责人或承担单位发起。其中,研究内容变更、完成日期变更(延期或提前)、项目组成员变更仅能由项目负责人发起。
1.项目负责人变更。省基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2.项目研究内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先书面将变更研究内容的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省基金办批准后,再进行网上填报,否则不予受理。
3.项目延期申请。相关研究内容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项目延期,原则上每个项目仅允许延期一次;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提前验收申请。应于2024年12月结题但相关研究内容已完成的项目,可申请提前验收;请上传标注项目资助的成果附件。
5.项目依托单位变更。请上传相关工作证明佐证材料。
6.项目终止、撤销。终止、撤销项目应提供经费使用情况决算表,单位财务部门须在决算表上签章,并请上传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7.项目组成员变更。新增成员应符合限项规定要求,项目在研期间只允许一次变更。新增项目组成员应提交与本项目合作研究的相关佐证材料。
8.各类变更均需认真填写变更理由,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审核反馈
单位和个人可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index.html)”查询审核状态。纸质材料批复反馈由依托单位统一领取。
四、注意事项
1.项目变更申请提交后,联系依托单位审核,上报基金办,否则基金办不受理;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带水印的变更申请表。
2.网络受理(含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月14日。
3.项目变更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一式两份,由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于1月16日17:30前报送至科技处(春晖楼517)。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霞 87935069
科技处
2024年1月10日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编制2024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石家庄市科技局现开展技术需求及指南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服务全市产业布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总体战略,扎实推进石家庄场景创新强市建设,突出自主创新补短板、挖潜力、增优势的战略重点,强化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有效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强科技创新统筹部署,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提升科技创新的供给能力和效率。
本次征集面向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传统产业等领域,根据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强国战略、新兴产业增长点、高质量发展和关键核心技术。等迫切需要通过科技创新予以破题和解决的技术攻关需求。
二、征集重点
(一)重大科技计划
2024年重大科技计划聚焦全市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和重大战略产品、重大产业化目标,集中力量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以解决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核心问题。同时支持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优势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
重点支持引导我市未来产业、主导产业及传统优势产业的创新发展,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性能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环保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填写附件1)
(二)重点研发计划
2024年重点研发计划着力支持引领我市未来创新发展和公共领域的前沿技术研发、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农业民生等领域的技术研究。
拟设立的专项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领域、先进装备制造领域及传统产业创新专项;生物医药关键技术领域及民生科技专项;现代农业创新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京津冀协同创新专项;军民融合、科学技术普及和软科学专项。(填写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要紧密结合国家、省、市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围绕我市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提出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模式等提出研究方向和技术需求,力求目标明确、边界清晰、切实可行。
2.提出的指南方向要契合产业发展和需求导向,有一定代表性和针对性,文字表述要精炼准确。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统一于2024年1月17日16:00前,将相关附件word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赵雅坤 39715
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科技处
2024年1月11日
附件【1 2024年度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表.doc】已下载28次
附件【2 2024年度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建议表.doc】已下载29次